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有孩子了算事实婚姻吗?

有孩子了算事实婚姻吗有了孩子算不算事实婚姻,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有结婚实质条件的,并在婚姻登记条例发布前生子的,构成事实婚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二、事实婚姻处理方式对事实婚姻关系的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事实婚姻关系具有婚姻的效力。凡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实际是确认其为合法有效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关系适用婚姻法中有关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2)审理事实婚姻案件,当事人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裁定或应判决准予离婚。(3)事实婚姻关系离婚时,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及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等问题,适用婚姻法第36条至第42条的有关规定。自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未办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补办登记后,则产生合法婚姻的效力。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其非法同居关系的处理原则如下:(1)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解除。(2)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解除非法同居关系。(3)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此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人民法院审理解除同居关系案件,除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3条、第12条、第46条中“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以外情形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如认定事实婚姻关系的,可以配偶身份按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如认定非法同居关系,而又符合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目前我国界定事实婚姻都是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的时间为标准的,在此之前如果双方就已经满足了结婚的实质要件,仅仅是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那不管是否有孩子,其实都是会按照实施婚姻来对待处理。但要是在此之后,即使已经生育了子女,也只能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买卖不破租赁已交的租金怎么办?
      一、买卖不破租赁已交的租金怎么办?已交的租金可以直接在买卖金额中扣除,因为在买卖合同订立之后,房租一般应当支付给新的房东。买卖不破租赁,即......


·网络诈骗600能报警吗
      网络诈骗600能报警吗?随着网络科技的发达,犯罪分子也将目光投向了网络,利用各种诈骗手法在网络上实施诈骗,网民也因为个人的防范意识不足,导致自......


·网络造谣罪怎么处罚判刑
      在我国,网络造谣在达到了一定标准之后就会构成犯罪,当然多数情况下还是会按照一般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那在构成造谣罪怎么处罚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


·未离婚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可以吗?
      离婚时分很多种情况,还要交包括诉讼费、配偶赡养等各种费用。当事人可以进行双方协商或让法院裁定。有子女的家庭离婚后一方肯定要支付抚养费,分房两......


·重婚有哪些形式,重婚的法定形式包括什么
      众所周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必须负有忠贞义务。如果一方有重婚行为的话,那么因此而离婚的另一方不仅可以要求进行赔偿,同时要可以追究刑......


·受贿犯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受贿的行为一直为国家所严厉打击。受贿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为他人牟取利益,同时收取他人的财物的一种犯罪行为。受贿罪与其他犯罪行为......


·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的方式有哪些?
      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的方式有哪些?一、企业债务重组的方式有哪些?1、债务转移所谓债务转移是指负债企业将其对债权人的负债转给第三方承担的行为。......


·合同纠纷法定管辖怎么确定
      合同纠纷法定管辖怎么确定一、合同纠纷法定管辖怎么确定1、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如果合同没有实际......


·不参与经营的股东不承担亏损合法吗?
      不参与经营的股东不承担亏损合法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履行出资的责任后,以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无论是否参与经营,都以出资额承担公司的......


·银行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银行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条件?一、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最新版是什么?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最新版是什么?在工程的种类中质量要求最高且可能造成事故概率最大的可能就是电器装置的安装项目,所以在建造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