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交通肇事逃逸未死亡最多判多久?

交通肇事逃逸未死亡最多判多久?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肇事者应处三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一般包括以下三种:1、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被害人得到其他人的及时救助而脱离危险,从而没有造成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后果。2、虽然在逃逸过程中已发生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但逃逸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没有因果关系。3、行为人肇事将他人撞成重伤,但并不具有使其死亡的现实危险性。二、判定交通肇事逃逸从几个方面入手?1、主观方面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动机是积极的心理活动。虽然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但仅就逃逸行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为故意。因此只有行为人对肇事行为明知,同时又有逃逸的直接犯意,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因为从主观方面来看,在犯罪恶意上是很小的,是对现场后果的害怕所致。2、客观方面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从刑法理论来看,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最直接的便是对行为的客观方面予以认定。3、逃逸后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空间要素,即该行为是否仅限于“逃离事故现场”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虽然没有逃离现场(有的是不可能逃跑),但是在将伤者送到医院后或在等待交警部门处理时畏罪逃跑,无论从主观方面还是客观方面都是符合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构成的,也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综上所述,发生交通事故,如果肇事者逃逸,导致受害人重伤的,构成犯罪,没有造成死亡等严重后果,一般判刑最高是七年。法院判刑的时候会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等级、逃逸情节及认罪态度等综合考虑。属于较轻情况的,判刑往往在三年以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损坏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立案吗
      如果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符合立案标准就可以立案,立案标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空调安装工劳动合同的格式是怎样的
      空调安装工劳动合同的格式是怎样的一、空调安装工劳动合同的格式是怎样的?员工劳动合同书范本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


·结婚乃人生大事
      结婚乃人生大事,但现实生活里,有很多结婚的夫妇还没有拿到结婚证。因此,很多新入婚姻殿堂却还没领结婚证的夫妇们会被一个问题所困扰,那就是,如果......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一方债务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一方债务夫妻虽为婚姻共同体的共同主人,他们的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在某些方面甚至密不可分,但是夫妻作为人格独立的个体,他们仍可......


·一、交通事故致伤赔偿不起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致伤赔偿不起怎么办?交通事故致伤赔偿不起可以和对方通过协商,适当的降低赔偿的数额,或者和对方约定来分期进行付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包括了哪些
      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包括了哪些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以下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例......


·一、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误工费60岁以上的人能得到吗?
      一、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误工费60岁以上的人能得到吗交通事故造成的误工费60岁以上的老人也是可以得到的,需要收入的有无情况进行判断。二、根据有无固定......


·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存在隐名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存在隐名股东?《公司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


·应该如何对无效合同处理
      应该如何对无效合同处理一、应该如何对无效合同处理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


·劳动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
      劳动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


·离婚财产分割案件夫妻的公司怎么处理
      夫妻要是在结婚之后发展的比较好的话,可能会自己做生意开公司,然而这涉及到的夫妻共同财产就会比较多了,其中一起开的公司就算是其中比较特殊的一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