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类型是什么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类型是什么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类型是什么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二、有证据证明的轻微案件有哪些
  
  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
  
  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
  
  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5、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本项规定的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谁能够提起自诉,提起自诉的程序包括什么?
  
  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
  
  自诉状或者告诉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二)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三)具体的诉讼请求;(四)致送的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具体时间;(五)证人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证据的名称、来源等。如果被告人是3人以上的,自诉人在告诉时需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带为告诉的人,对于已经立案的,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裁定驳回起诉。但当自诉人又提出新的足以证明被告有罪的证据而再次起诉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综上所述,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类型包括虐待、侮辱、侵占和诽谤等案件,只有当事人到法院自诉,公安机关才会立案侦查,对于证据不足的,公安机关可以进行侦查搜索证据,一般会判处被告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违法发放贷款罪公安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违法发放贷款罪公安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违法发放贷款罪公安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对违法发放贷款案(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立案追诉标准规定......


·使用商标网查询的无效商标还能继续使用吗?
      一、使用商标网查询的无效商标还能继续使用吗?使用商标网查询的无效商标还能继续使用,但无效的注册商标在使用的过程中,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第一和第二次的结果一样吗?
      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第一和第二次的结果一样吗?一般没有什么特殊情况的话,两次工伤鉴定的结果应该是一样的,工伤鉴定是属于劳动能力鉴定,如果两次鉴......


·遗嘱无效和遗嘱不生效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遗嘱无效和遗嘱不生效的法定条件是什么?遗嘱无效的法定情形是1、遗嘱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2、遗嘱并非遗嘱人真实自愿的意思表达;3、伪造篡改的遗嘱......


·事实婚姻出轨财产如何分割?
      事实婚姻出轨财产如何分割?1、所谓的事实婚姻是指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但是已具备结婚实质要件。而不管属于什么类型的婚姻一方出轨导致夫妻离婚的都不......


·夫妻离婚孩子户口怎么办?
      夫妻离婚孩子户口怎么办?一、夫妻离婚孩子户口怎么办?按照我国户籍管理规定,小孩的户口可随父也可随母,那么夫妻离婚后孩子户口如何解决?一般由......


·医疗期的工资如何计算?
      医疗期的工资如何计算?医疗期的工资计算方法是: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


·遗产继承公证书怎么办理?
      遗产继承公证书怎么办理?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经过以下程序:1、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2、提交证明......


·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有哪些
      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有哪些?年轻人买房装修或者某建筑大楼装修都有一定的施工标准,有了标准就有了施工的技术参照,标准对于施工也是一种约束,偏......


·最新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最新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依法负有......


·善意取得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善意取得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善意取得的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三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善意取得应当具备下列成立条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