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法律上不予立案复议期限有多久

法律上不予立案复议期限有多久不予立案申请复议期限是七天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7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7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案审科)以书面形式提出复议申请。不予立案怎么办一、申请复议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申请书中要讲明应当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要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二、申请复核控告人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对上一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三、向检察院投诉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向同级检察院投诉。检察院有权利要求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检察院的通知后七日以内,对不予立案的情况、依据和理由作出书面说明,回复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作出立案决定书的,应当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仍认为不应当立案,检察院认为应当立案的,检察院有权力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收到检察院通知后十五日以内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检察院。四、拒绝自诉公安机关以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到法院自诉为由不予立案的。被害人坚持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予立案。五、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或者检察院不予起诉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法院直接受理这类自诉案件很严格。被害人很难收集到被告人有罪的证据,这种起诉往往被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被告人无罪。复议申请需要一定的时间是有关环节操作的必须,因此自己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这样自己的问题解决就会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问题的存在的会有不少的法律空隙,所以有关的当事人在解决的过程中需要积极的面对,从而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减少自己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在我国规定春节打麻将违法吗?
      一、在我国规定春节打麻将违法吗?不犯法,但是如果用麻将馆来赌博就是犯法,麻将馆的娱乐是有限制和界限的,现在国家规定在一定限额内的金额的娱乐或者......


·信用卡逾期立案银行起诉后几天抓人
      信用卡逾期立案银行起诉后几天抓人如果是民事案件被起诉不会抓人,如果是刑事案件,公安直接就会来抓。二、信用卡逾期不还,银行会这样做。1、逾期:对......


·公司审计是对债权债务的确认吗
      债务审计包括的内容有:1、了解控制环境,审查企业披露的债务重组事项是否确实存在或发生。内部控制是被审计单位对其经济活动进行组织、制约、考核和调......


·辽宁省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辽宁省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离不开人民群众,在生活中一切的事件都离不开人民群众,人民政府在执政时也是阳光执政执法,都在人民......


·关于医患纠纷的处理流程
      关于医患纠纷的处理流程一、医患纠纷法律法规有哪些?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年9月1日起施行)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家赔偿救济3000需要申请吗?
      关于国家赔偿救济的问题相信您已经明白了是什么意思,国家救济就是因为国家对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的时候我们国家这对其造成的损害对被侵害的公民进......


·一、夫妻间感情不和多久起诉离婚?
      一、夫妻间感情不和多久起诉离婚?因感情不和想离婚,什么时候起诉都可以的。离婚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一)提起撤销婚姻请求的时间:《婚姻法》第十......


·交通肇事逃逸是否有缓刑的可能?
      交通肇事逃逸是否有缓刑的可能?对于交通肇事逃逸能否判缓刑要视具体情况而定:1、肇事后逃逸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


·公司偷税漏税一万怎么处罚?
      公司偷税漏税一万怎么处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


·刑事诉讼法再审检察院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的各项法律制度也随着时间的变化和时代的变化,不断的在进行着更新。现如今我国已经有了一套完整的再审程序,针对刑事案件当中的,一些问题进行再......


·建筑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的规定
      建筑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的规定是哪些建筑工程涉及金额大,决定了建筑工程的结算方式特殊,为了避免企业出现不必要的损失,规范建筑行业的结算环节,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