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受疫情影响工资怎么发?

受疫情影响工资怎么发?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而定,一般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待遇发放,未参加工作的员工也需要发放规定标准的生活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二、疫情期间可以解除合同吗疫情期间不可以解除合同,员工在新型冠状病毒隔离期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上述通知中明确规定了疫情期间用人单位的工资发放情况,但在疫情期间可能无法及时为员工发放工资待遇,其原因可以是由于银行无法受理相关业务,也可以由于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导致没有资金发放,这不构成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聚众斗殴罪轻辩护词
      聚众斗殴罪罪轻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律师集团()事务所接受市区局的指定,指派我作为被告人王涉嫌聚众斗殴一案的第一审辩护人,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怎么核销?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怎么核销?近几年来,金融业获得了很大的发展,很多人都会拿着闲余的资金去投资自己感兴趣的行业。投资行业也会一家欢喜,一家忧。......


·惩罚性赔偿需要受到损害为前提条件吗
      惩罚性赔偿需要受到损害为前提条件吗?惩罚性赔偿需要以受到损害为前提条件,我国《民法典》只在产品责任中引入了惩罚性赔偿,且并非全部的产品责任都适......


·有限公司变更法人需要什么资料,内容有哪些
      有限公司变更法人需要什么资料,内容有哪些一、公司更名变更公司名称所需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


·工伤未鉴定公司以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
      我们都知道用人单位一般都是与劳动者签定了劳动合同的,双方也是受到了法律的保护,双方也不能违反合同,那么工伤未鉴定公司以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什么
      无论是怎样的合同都是由一个一个的条款内容支撑起来的,对于劳动合同来讲也不例外。然而针对不同类型的合同,法律中规定的必备条款却是不太一样的。那......


·企业倒闭员工的赔偿标准有哪些?
      企业倒闭员工的赔偿标准有哪些?公司倒闭了之后,无论是公司还是员工,对员工要怎么赔偿的问题,员工应当取得的收入应该要怎么支付的问题都很关注,......


·检察院批捕前可以取保吗?
      一、检察院批捕前可以取保吗?检察院批捕钱满足法定条件的就可以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


·医疗过错具体赔偿标准有什么?
      医疗过错具体赔偿标准有什么?(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二)误工费:根据受害......


·离婚了女方给孩子多少钱抚养费
      其实提到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大多数人的理解就是男方应该支付给女方的。但是在生活当中,每一对夫妻所面临的实际情况都是不一样的,如果孩子的抚养权判......


·破产清算优先偿还的是什么?
      破产清算优先偿还的是什么?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会启动破产清算,清算组接管企业并全面核算资产负债情况。对于核算好的企业财产,清算组会按照一定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