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一、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众所周知,除划拨土地使用权外,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实行有偿使用和限期使用,土地使用者应与国家(政府)订立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使用期限和出让金等等,经登记取得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经登记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因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而终止。1、在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登记。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2、住宅土地使用权的自动续期,是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申请续期制度的一个重大例外,等于向社会宣告:住宅土地使用权经登记而取得,因为自动续期而长期有效。该规定的意义在于:奠定了住宅土地使用权可以事实上长期存续的法律基础,成为本世纪以来我国重树民众创造和保有财富信心的最具价值的法律制度。3、《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没有规定任何条件,那些主张住宅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是有条件的观点,不论其条件宽厚(例如象征性支付土地费用)抑或苛刻,都不是在解释而是在否定住宅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制度。
二、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土地使用年限:住宅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1、工业用地50年2、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事业性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3、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4、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综上所述,房屋是建立在国有土地上的,土地不能无限制使用,最长期限是七十年。到期后,房屋产权可以申请续期,目前是否缴纳出让金还没有明确。可以肯定一点的是国家不会到产权到期后强制收回土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中国婚姻法重婚的定义是什么
中国婚姻法重婚的定义是什么?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
·非法集资前买的房子会查封吗
不会的,人民法院在查封扣押财产的时候一定要以事实和法律参照标准,如果与案件无关财产不应当查封的,因此在实施犯罪之前买的房子不会被查封。同时也......
·触犯走私假币罪什么处罚
触犯走私假币罪什么处罚根据犯罪情节的不同,刑法对走私假币罪规定了三个档次的刑罚:(1)犯走私假币罪,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
·员工受工伤算不算社保工龄?
员工受工伤算不算社保工龄?算社保工龄,工伤期间也是交纳社保资金的。无论是单位给你交社保还是个人自己交社保,只要交就算工龄,工龄是按交社保的年限......
·月薪制无需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月薪制无需另行支付加班工资?月薪制是需要另行支付加班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
·医疗侵权举证责任年是如何规定的?
医疗侵权举证责任年是如何规定的?在民事诉讼中,双方都可以拿手中掌握的证据材料进行举证,为自己争取合法利益。医疗侵权纠纷虽说属于民事纠纷,但其......
·怎么样争取小孩抚养权?
我们发现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会因为孩子的抚养问题而产生争议,当然多数情况下都是双方都想要抚养权,因此导致无法协商一致。这时可以选择向法院提......
·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有什么责任
一些用人单位为了提高单位的经济效益,会有各种各样的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比如拖欠员工工资、安排加班却不给加班费等等。根据法律的规定,单位违反劳......
·停车场职务侵占属于什么案件
职务侵占属于刑事案件,主体是掌握权力的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
·按照法律规定怎么上诉增加抚养费?
离婚问题中常见的问题是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问题,当孩子抚养权确定后,按照法律规定,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仍然具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并且需要支付给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