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一、车祸申请误工费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一、车祸申请误工费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主张误工费时应该提交能够证明自己收入状况的证据,有固定收入的提供收入证明,没有固定收入的提供收入状况说明,同时受害人还需提供能证明误工时间的证据,如病历、出院小结、误工证明等。
  
  具体要求如下:
  
  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二)《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提供证明误工时间的证据
  
  (一)《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内容包括即医疗机提出的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的建议。
  
  (二)《误工证明》
  
  所在的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误工期司法鉴定书》
  
  即关于误工时间的司法鉴定文书。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二、关于误工费计算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的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受害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无法正常工作,获得正常收入时可以向有关方面申请误工费,以填补个人损失。在申请前除了要保留好就医病历或出院小结外,还应整理好能够证明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的证据,以便误工费的申请过程顺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广东省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信用卡对于每个人的生活来说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但是在使用信用卡时不仅需要及时的还款还需要注意别被犯罪分子利用从而损失钱财,如果发现被诈骗最好是......


·法院开庭后一般多长时间宣判?
      法院开庭后一般多长时间宣判?1、民事案件:如中院是第一审: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


·商标被恶意抢注如何认定
      商标被恶意抢注如何认定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


·加班工资需要上个人所得税么
      加班工资需要上个人所得税么我国对个人所得税征税时主要是对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


·商号权的法律保护是怎样的,如何保护商号权
      商号权的法律保护是怎样的,如何保护商号权商号权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由此所导致的法律关系也较为复杂。为了调整这些法律关系,充分保护公司......


·最高法院抚养权变更的法定情形有什么?
      在各大法院审理抚养权问题的时候总是会因为主观因素过多而出现难以用客观的法律来判断其归属,所以最高院为了让法官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来衡量抚养权而专......


·如果父母都健在
      如果父母都健在,就是两份.如果只有一人健在,那就是一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情形下按法定第一顺继承人继承,即:配偶,父母,子女。这里的父......


·财产有哪些继承方式?
      财产有哪些继承方式??所谓财产继承,是指从该财产所有权公民死亡时起,其近亲属按照其有效遗嘱或者《民法典》的规定,无偿地取得其遗留的个人财产所有......


·房产要是立遗嘱怎么分配有遗嘱的情况下以遗嘱为准
      房产要是立遗嘱怎么分配有遗嘱的情况下以遗嘱为准,没有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都可以继承财产,遗嘱指定继承人之外的人是无法分得房产的。二、据《民法......


·在农村人去世后土地可以继承吗?
      在农村人去世后土地可以继承吗?不可以继承,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我国并未规定承包......


·借贷介绍人承担法律责任吗
      借贷介绍人承担法律责任吗一般情况下,为了避免遭受经济损失,人们只愿意将钱借给比较熟识的亲朋好友,而不愿意借给陌生人或者是不熟悉的人,因此,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