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一、车险人伤误工费是否赔偿?

一、车险人伤误工费是否赔偿?
  
  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但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受害方必须要有证据证明。误工费的计算标准: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误工费特点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
  
  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
  
  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
  
  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
  
  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
  
  三、误工费证据
  
  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二)《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提供证明误工时间的证据
  
  (一)《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内容包括即医疗机提出的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的建议。
  
  (二)《误工证明》
  
  所在的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误工期司法鉴定书》
  
  即关于误工时间的司法鉴定文书。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在汽车交强险和其他的商业险当中全部都包含误工费的这一赔偿项目,但是,所有的车险不会不对赔偿数额作出限制的。尽管说误工费在车险的赔偿范围中,但是,车祸当中的主要责任人不是只赔偿对方的误工费就行了,因此,自己虽然购买的有各种汽车险,但也不能绝对的保证全部都由保险赔偿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敲诈勒索罪服刑后可以申诉吗?
      敲诈勒索罪服刑后可以申诉吗?一、敲诈勒索罪服刑后可以申诉吗?1、敲诈勒索罪服刑后可以申诉,申诉的意思是的意思是不承认犯有罪行,不服从法院判决......


·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的规定
      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的规定签订建筑合同肯定会约定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肯定不能随意的约定,必须是在法定的限额内,而且不能只约定单方的违约金,必......


·信息公开复议时效是多久?
      信息公开复议时效是多久?申请行政复议的一般时效为60天。《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


·征地、土地报批信息公开范围有哪些?
      征地、土地报批信息公开范围有哪些?市、县政府及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作为征地信息公开的法定主体,应当依法主动公开有关征地信息,包括:国务院或......


·商标被抢注应该怎么维权?
      商标被抢注应该怎么维权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1、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


·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了怎么办?
      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了怎么办?双方协商按照规定即可。1、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业主通过业主大会共同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业......


·醉驾撞死人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醉驾撞死人处罚标准是怎样的醉驾撞死人属于过失犯罪,一般是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的。接下来,我们就一起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当中对交通肇事......


·子女与父母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是否合适
      子女与父母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是否合适一、子女与父母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是否合适不合适,一般来说,订立扶养协议的扶养人,不是法定继承人,是没有继......


·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多久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想出越来越多赚取利益的方法,其中有不少不法分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来换取高额利益,致使国际公共财物受到严严重的损坏,......


·法律中规定什么情况下从重处罚
      法律中规定什么情况下从重处罚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对行为人适用较重种类或者较高幅度的处罚。它表明应受处罚的行为是严重的,只有对行......


·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原因有什么?
      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原因有什么?《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