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卖方跳价有什么表现
一、二手房卖方跳价有什么表现
房东想要跳价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的表现:
(一)房东拒签居间协议;
(二)房东拒收定金;
(三)愿意双倍返还定金;
(四)房东拒签买卖合同;
(五)签买卖合同时提出不合理要求;
(六)签订合同之后拒绝过户;
(七)要求赔违约金而解除合同。
二、二手房交易卖家违约怎么办?
(一)针对拒签居间协议和拒收定金:
如果房东在中介处挂牌待售,按中介一般的操作流程,中介会先让买家签居间协议,由于居间协议仅有买方签字,所以居间协议还没有成立,房东即使不签,也不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中介应当采取反向操作的方式,即将居间协议的主要内容确定后,先让房东签字,再让买方签字。
房东虽然已经签了居间协议,但房价上涨后不肯收定金。通常居间协议都约定意向金在房东签收以后才能转变为定金,所以如果房东不签收的话,那么意向金就不会变成定金,房东毁约就不会受到定金罚则的处罚。中介除了采取前面所说的反向操作方式外,还应当要求房东在居间协议中授权中介收取定金并代为保管。这样,中介收了定金也就等于房东收了定金,房东毁约就要承担定金罚则。
(二)签订居间协议后双倍返还定金
通常居间协议约定为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毁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支付定金的一方如毁约,则丧失定金。虽然房东签了居间协议,而且也收了定金,如果房价涨得比较多即使双倍返还,还是可以赚钱,所以房东宁愿双倍返还定金而不愿意继续履约。
在二手房买卖中90%以上的居间协议都对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明确的约定,虽然还没有签订用以备案的买卖合同正式文本,但双方通过签订居间协议已经成立了买卖合同关系,而不只是一个对订立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房东不能仅仅双倍返还定金就有权终止合同了,买方可以向房东主张房价的差价损失,也就是可以要求房东对因房价上涨给买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三)签订居间协议后拒签买卖合同
居间协议签订后,房东可能会找些理由来拒签买卖合同。这些理由通常有:
1、居间协议的签约人未得到房东的同意。如房屋的产权是女儿或者妻子的,但签居间协议的人是父亲或者丈夫,由于签约人不是产权人,所以房东主张居间协议是无效的,要求退款了事。2、房东在签订居间协议时还未取得房屋产权,所以房东认为没取得产权就签的合同无效,要求退款了事。
如果有证据证明签约人有产权人的授权,比如产权人曾到中介处挂牌,或者签署过佣金确认书、委托书等文件,那么居间协议仍然是有效的。如果没有证据证明,那么买方可以要求签约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买方的损失。
如果房东购买的是期房、拍卖房,或者已和他人签订了买卖合同但产证还在办理过程中,此时房东出售房屋时尽管还没有拿到产证,但合同还是有效的。但如果出售的房屋根本就不可能取得产权(如违法建筑),或者产权是别人的,那合同就是无效的。根据法律规定,无效的合同应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买方有权要求房东赔偿经济损失。
(四)签订购房合同后房东拒绝过户
房东不会明确表明拒绝办理过户交易手续,但可能会制造一些借口,要求将过户时间延期,在买方同意延期后却一直不确定具体的过户时间,最终发信称因买方原因未能按时过户而解约。在这种情况下,买方一定要及时发出书面催告,要求房东在约定时间签约。如同意延期,则应约定具体的期限。书面催告应当同时抄送中介一份。买方应尽量不要延期,如延期应当征得房东的书面同意,否则可能因证据不足而被法院认定违约。
以上就是对二手房卖方跳价表现的介绍,这种情况下卖方的行为显然已经构成了违约。而在一方违约时,合同解除权只能由守约方行使,违约方没有解除合同的权利。所以,房东不能以赔违约金为代价而解除合同。如果房东违约,例如逾期不过户或不交房,买方仍然可以起诉要求法院判决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包括办理过户手续,同时让房东承担违约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代缴社保公司可靠吗 需要注意什么?
一、代缴社保公司可靠吗,代缴社保的几个注意事项1、首先,社会保险代缴是通过合法注册的公司来进行缴纳。选择某个代理公司来代办,就要对该公司的资质......
·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如何规定的
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如何规定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成为本罪主体。在1997年刑法修订之前,我......
·监护人的权力与义务有哪些?
孩子未成年的话,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要对孩子的行为负责。监护权是法律赋予父母的一项重要权力,如果父母丧失监护资格,街道办、社会团体成员或......
·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经营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经营范围是如何规定的?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改善,在物质生活得到满足之后,人们有更多的时间进行理......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原则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原则是怎样的?近几年,全国许多地区都加大了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的力度,许多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纷纷动工实施,一方面这些工程项目给人......
·法律规定网络诈骗案在哪立案
法律规定网络诈骗案在哪立案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诈骗也随着出现,很多人在网络购物的过程中可能遭遇了网络诈骗,为了保障网络安全,打击网络诈......
·医院内感染要怎样追究责任
医院内感染可以进行医疗事故断定,只需断定出结果是医院方忽略了某些东西导致感染,可以去索要赔偿的。《医院感染处理方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
·离婚了多年以后可以抢夺抚养权吗?
离婚了多年以后可以抢夺抚养权吗?对于争夺抚养权没有时间的明确限制。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
·企业之间资金拆借是否合法
企业之间资金拆借是否合法一、企业之间资金拆借是否合法1、企业的内部资金拆借行为有效的情形(1)根据《公司法》规定有效的情形。尽管中国人民银行的《......
·律师见证遗嘱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见证遗嘱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首先确认立遗嘱人的精神状况,是否意识清楚,证明意识清楚,最好提前做个全身体检。2、确认立遗嘱人是否存在欺诈、胁......
·已经失效的专利还能申请吗
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