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上海信息公开规定

上海信息公开规定
  
  上海是中国的重镇,国家的各种经济政策一般会首先在上海、北京这样的大城市中展开,查收成效后再进行接下来的颁布。政府信息透明化政策在上海也早就已经公开实施,但还是有很多上海人对上海的政府信息公开化的规定不大了解。那上海信息公开规定的内容是什么呢?
  
  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定义)
  
  本规定所称的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原则)
  
  行政机关应当公开政府信息,但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及时的原则。
  
  第四条(组织推进体制)
  
  本市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政府办公厅是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新闻办、市国家保密局以及其他有关行政机关在市政府办公厅统一协调下,负责具体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推进工作。
  
  区(县)政府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五条(工作机构)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具体承办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事宜,维护和更新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受理和处理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四)组织编制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五)履行本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行政机关应当将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地址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事宜提出咨询。
  
  第六条(公共利益的维护)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行政机关按照前款规定决定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报告市或者区(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第七条(保密审查机制)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
  
  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法进行保密审查;确定不予公开的,应当注明理由。行政机关在草拟公文的同时,应当审查并明确该公文属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者不予公开。
  
  政府信息保密审查,由行政机关的相关业务机构提出意见,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会同保密工作机构、法制机构等审核后,报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
  
  第八条(发布协调机制)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一)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前,知道该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
  
  (二)政府信息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但相关行政机关已发布的政府信息内容不一致的。 相关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发布的内容意见不一致,但政府信息内容可以根据行政机关职责权限作区分的,按照有权机关的意见办理。
  
  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依照国家或者市政府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发布。
  
  第九条(公开内容的核实核对)
  
  对依职权制作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在公开前应当进行核实,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准确。
  
  对依职权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在公开前应当进行核对,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与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内容一致。
  
  第十条(不确定、虚假和不完整信息的处理)
  
  除行政机关将文件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外,属于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政府信息,因其内容不确定,公开后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或者社会稳定的,不得公开。
  
  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报请本级政府或者上一级行政机关同意后,根据职责权限范围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上海的信息公开化程度是非常高的,但其实还有很多上海人对政府的信息公开化并不了解,这就导致自身无法快速的得知政府的新政策以及政府的支出项目,对商人来说这些政策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当然对于我们工作族群来说,这些政策的内容也会时常关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代写遗嘱与签名都需要本人写吗?
      代写遗嘱与签名都需要本人写吗?不是都需要本人签订,只有签名的时候才需要本人签字;代书遗嘱是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中国《继......


·公路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
      公路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我国是建筑大国,每年都会搞大量的公路工程,其中在南方地区,桥梁工程占了比较重要的位置。桥梁工程的质量影......


·《公司法》隐名股东协议与显名股东签订了之后是否有效力?
      《公司法》隐名股东协议与显名股东签订了之后是否有效力?首先,协议对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关系的效力。我们都知道所谓协议就是法律意义上的合同,此份......


·被交警扣车了去取车需要交停车费吗
      被交警扣车了去取车需要交停车费吗一、被交警扣车了去取车需要交停车费吗交通事故停车费法律规定是不需要交的,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


·在我国规定校车超载多少
      在我国规定校车超载多少获刑?都说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更是民族的希望。所以对于危害孩子成长的隐患必须杜绝。可是在现实中,因为各种原因,常常会发生......


·社保补缴的含义?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
      社保补缴的含义?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怎么继承权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怎么继承权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其去世后,作为他个人的遗产发生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没有遗嘱......


·现在房产抵押都有他项权证吗
      实际上他项权证本身对于借款当事人来说也是有很积极的作用的,很多人对办理新房抵押的时候出具的他项权证的认识都比较片面,而实际上如果没有他项权证......


·打架被派出所拘留多久?
      打架被派出所拘留多久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拘留最长不得超过15天,而涉嫌刑事犯罪的拘留一般为7天加上报请批捕的时间可能达到14天......


·香港法律高空坠物责任规定是什么
      香港法律高空坠物责任规定是什么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闲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


·一、工伤保险待遇是否可继承?
      一、工伤保险待遇是否可继承?工伤保险待遇不可以继承。职工因工伤死亡,按月发给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是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金按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