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夫妻离婚后抚养费怎么支付

在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中,一旦夫妻离婚那是必须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处理的。而此时,一方实际获得了子女的抚养权,而另一方则需要实际支付子女抚养费。但很多人在离婚后不清楚这个抚养费要怎么支付。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夫妻离婚后抚养费怎么支付。
  
  一、夫妻离婚后抚养费怎么支付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3、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全部负担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4、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5、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6、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7、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刑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8、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二、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关于夫妻离婚后抚养费怎么支付的问题,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实践中,除了要确定抚养费的数额外,还需要确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期限等等。当然,日后随着客观情形发生变化的话,也是可以申请变更抚养费数额的。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交通事故重伤二级量刑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等级一般分为四种,轻微、一般、重大、特大事故,程度越深,赔偿金额越大,如果涉及到酒驾、逃逸等就会构成刑事案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而不......


·醉驾肇事逃跑找人顶包的后果是什么?
      醉驾肇事逃跑找人顶包的后果是什么?醉驾肇事后逃逸的,法院可以判6个月以下拘役,可以注销驾照,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醉驾肇事司机找的顶包的人,法......


·流转后的土地应该确权给谁?
      流转后的土地应该确权给谁?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8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用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到县级以上地方人......


·网贷是不是民间借贷
      网贷是不是民间借贷一、网贷与民间借贷的概述网贷有称P2P网贷是什么?p2p网贷,是p2p借贷与网络借贷相结合的金融服务网站。网络借贷指的是借贷历程中......


·窃取商业机密罪怎么判?
      窃取商业机密罪怎么判?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一、店面出租违约责任包括哪些?
      一、店面出租违约责任包括哪些?店面出租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的承担,遵循完全赔偿和合理预见规则,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确定最终的赔偿数额。依《民法典》......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及解决途径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及解决途径是怎样的?近几年,涉及到医疗纠纷的医闹事件屡次见诸于媒体,由于个别医护人员的责任心不强、医疗技术有限,或者由于患者......


·一、交通事故赔偿划分方法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赔偿划分方法是什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


·寻衅滋事罪治安管理处罚有关规定
      寻衅滋事罪治安管理处罚有关规定我们可以经常在新闻中了解到寻衅滋事罪,那么到底什么是寻衅滋事罪呢?寻衅滋事罪又有些什么样的处罚呢?优秀公民该怎......


·一、误工费周末是否要记入误工时间?
      一、误工费周末是否要记入误工时间?根据工资发放情况,周六周日有工资的话,也可以算上。1、非持续性的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


·公司拆迁员工补偿依据是什么
      公司拆迁员工补偿依据是什么一、公司拆迁员工补偿的依据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