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有哪些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有哪些近年来,拆迁的现象越来越常见,引起的纠纷也越来越多。想要妥善的解决拆迁引起的纠纷,就需要制定合理的征地补偿标准。然而由于各地的情况不相同,所以征地补偿也没有具体的计算标准,那么国家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有哪些呢?在下面的文章中将带来具体介绍。一、《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1、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其中,年产值的计算,与土地补偿费年产值的计算方法相同。被征用单位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因人均耕地的数量和平均年产值多少而不等,人均耕地少,平均单位年产值高,支付的安置补助费就高,反之则低。2、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对征用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各地一般按该土地年产值乘以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倍数计算;对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安置补助费标准时,一般是在《土地管理法》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当地的情况,对耕地和非耕地(如园地、鱼塘、藕塘、林地、牧地、草原等)的安置补助费作统一规定。在确定安置补助费时,被征地单位要有准确的应该享受安置补助费的人口数字。为此,《土地管理法》规定,人口数必须按农业人口计算,非农业人口不在计算之中,必须是拟议征地前居住的人口,开始拟议征地后迁入的户口不包括在内。3、按照以上规定计算支付的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4、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安置补助费应该用于安排因土地被征用而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不得挪作他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二、计算公式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 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非住宅房屋因停产或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阅读过上文内容,相信您已经了解国家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有哪些了。征地后的安置补偿费用需要参考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征地面积、征地类型等等因素,征地补偿的内容包括很多方面,不仅仅只有对土地本身的补偿,具体的计算公式也在上文给出,有需要的话可以进行参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有贷款的情况下抚养费是否需要支付?
      抚养孩子是父母的基本义务之一,无论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是否存续,父母都是需要抚养孩子的,但是抚养费是在夫妻双方离婚后才有的。若在离婚后,需要支......


·企业申请破产保护处置方式是怎样的
      企业申请破产保护处置方式是怎样的?一、什么是破产保护?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


·亲属之间的收养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
      亲属之间的收养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是我国传统的风俗习惯。这种收养的当事人之间本来就是近亲属,相互比较了解,而且......


·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多少年 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多少年?
      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多少年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多少年?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多少年《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


·法律规定网络借贷是违法的吗
      网络借贷是违法的吗首先,网络借贷属于民间借贷的一种,是合法的。网络借贷是民间借贷的一种形式,即民间借贷以网络合同的形式订立借贷合同,并通过网......


·立有遗嘱的遗产怎么分配
      有遗嘱的遗产怎么分配遗嘱继承中遗产的分配根据遗嘱的内容进行,遗嘱中是如何分割的,就如何分配,继承人之间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


·一、夫妻婚前买房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夫妻婚前买房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婚前买房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前出已资购买房屋,完成了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婚后才办理了房屋的的......


·一、离婚后财产过孩子名下可以吗?
      一、离婚后财产过孩子名下可以吗?可以;父母将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根据生活经验不难看出,父母具有将房子赠与孩子的意思,从夫妻双方一致同意和......


·未婚生子分手抚养费是否需要给付?
      一、未婚生子分手抚养费是否需要给付?未婚生子分手抚养费是需要给付,因为在这种状况之下,仍然是属于孩子的父亲,所以他对于孩子是拥有这样的一种抚......


·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的范围是什么?
      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的范围是什么?一、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的范围是什么?本制度所指的资产是指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及公司道具1: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


·审合同的步骤及律师收费?
      审合同的步骤及律师收费?一、律师审合同步骤有哪些?第一步形式审查(一)将合同文件本身分为三部分:开头(合同名称、编号、双方当事人和鉴于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