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我国村办集体企业改制可以成功的原因有哪些

我国村办集体企业改制可以成功的原因有哪些?为了满足不同经济地区及群众的经济发展需求,在我国乡村地区存在很多因当地资源、政策所成立经营的乡村集体所有企业,但是随着政策变动以及资源、环境、人员等前提条件的变化,就会产生乡村办集体企业改制的需要,下面分析几点村办集体企业成功改制的原因:
  一、什么叫村办集体企业改制
  依据国家政策的规定,参照国家制定的国营企业改制精神和具体操作规范,将一个曾经隶属于集体所有制资产的企业转变为股份制或其他私营成分的经济实体。 
  二、
  可以成功改制的原因
  乡镇政府认识到决策困难,意欲退出决策时,选择了让原企业经营者通过购买企业股权持有大部股份的方式,而不是赠送股权给社区成员或乡镇企业职工的方式,这完全是由其自身利益决定的,是乡镇政府经济理性的表现(谭秋成,1999)。这方面已有文献进行过分析,本文不再赘述。但是需要解释的是,为什么股权向经营者转让的过程进行得较为顺利。仅有上述交易动机还不足以说明改制顺利的原因,其原因恐怕应从以下几方面来说明。1、乡镇企业潜在获利能力的诱惑。在政府看到经营环境不利,企业步履维艰的时候,处在内部人位置的经营者却看到企业潜在的获利能力。有关企业获利能力的信息具有某种私人信息的性质。在乡镇所有制下,企业的实际获利能力因为决策机制、动力机制的问题而受到限制。对这种由体制问题对企业效益造成的影响,经营者有深切体会;对这种影响的程度,他们亦有充分估计。这就相应提高了他们对改制后企业经营绩效的预期。在产权界定的演进过程中,资源的新价值是吸引人们花费代价去争取的动力来源。乡镇企业改制是以彻底界定私人产权为特征的,产权界定越明确,被无偿占有的可能性越小,产权的价值就越大。乡镇企业资源的价值在界定私人产权以后有望提高的预期,为经营者出资购买的决策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因为它使购买乡镇企业成为有利可图的事。另一方面,随着乡镇企业的成长,特别是经过承包制,一些经营者积累了可观的资金。资产收益最大化的欲望促使他们要求改变资产结构,以多种方式均衡地持有财产,将人力资本收益进一步资本化。2、节约交易费用的共同愿望。在乡镇企业改制这场大规模产权交易中,交易费用的大小影响到交易完成后所得成果的实际价值。除了企业资产评估等所花费用之外,产权交易过程经历的时间、交易双方所花费的精力等都有重要的交易费用含义。在改制的过渡时期,因为产权归属不确定,企业的经营管理处于真空状态,效益多半受到影响。在大规模改制的早期,一些原来经营得不错的企业,因为改制经历的时间过长,效益出现下滑。1994年某地乡镇企业因为改制拖延,一年之中净资产价值竟减少一半(王红领,2000)。早期改制的经验教训提醒人们,改制是有成本的,这个成本就是交易过程付出的代价。这个代价会抵消产权交易的所得,是交易中的虚费。改制经历的时间越长,企业处于无主状态的时间越长,所受损失越大。在改制的中后期,各地政府和经营者多意识到这一点,共同希望缩短改制时间。在围绕交易条件进行的谈判中多数回避了可能拖延交易时间,增加交易困难的某些无形资产评估和交易问题。多数企业经历数月便完成改制。3、产权的需求价格接近其供给价格。产权交易的难度往往取决于购买者愿意接受的最高价格与出让者愿意接受的最低价格之间的差额。如果两者接近,或者前者大于后者,交易就能顺利实现。在乡镇企业改制这场产权交易中,虽然有交易双方就交易条件存在严重分歧的情况,但是从面上看,绝大多数企业交易双方较有诚意,二者差异较小。乡镇政府坚决出售的指导思想起到决定的作用。除了一些企业以公开招标方式拍卖以外,其余企业一般按照其净资产定价出售。为了让购买者买得起,在付款方式上采取了灵活多样的办法,这就大大降低了交易难度。上述介绍了乡村集体企业改制的定义、改制成功的原因,比如经营者却看到企业潜在的获利能力、节约交易费用的共同合意、交易价格的市场合理性等方面,可以作为在我国进行成功村办集体企业改制的参考因素。如还有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咨询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打砸多少财物会有刑事责任
      打砸多少财物会有刑事责任一、打砸多少财物会有刑事责任这个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司法鉴定8级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司法鉴定是对于身体受伤之后,比如常见的工伤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结果如果是显示为一级可以赔偿最高金额。那么关于司法鉴定8级赔偿标准是怎么样......


·公民的诉讼权利有哪些?
      公民的诉讼权利有哪些?一、公民的诉讼权利有哪些(一)一方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1、原告有提起诉讼的权利。2、原告有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和......


·指定辩护的含义是什么?
      一、指定辩护的含义是什么?在刑事诉讼中,当事人是可以自行辩护的,如果有经济条件的,可以委托专门的律师进行辩护,如果有特殊法定情形的,人民法......


·卷材防水施工规范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现在社会中越来越多的豆腐渣工程为人们所摒弃和厌恶。那些不良商家因为自己的贪得无厌伤害了无数人的生命,这种损害是无法弥补的。随着各种建设工程的......


·协议分割
      协议分割当夫妻一方有出轨导致离婚分割财产时,夫妻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协议分割,法律完全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只要夫妻双方同......


·绑架罪既遂标准最高法律如何认定?
      一、绑架罪既遂标准最高法律如何认定?司法实践中,对于绑架罪的既遂及未遂的认定标准,行为人在实施绑架过程中致被害人重伤或死亡是否以数罪并罚论......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住院病历的内容有哪些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住院病历的内容有哪些在现实中,若发生了医疗事故的话,此时一般需要医院一方实际提供患者的住院病历,因为病历通常都是保管在医......


·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在涉外离婚过程中,同样也是可能出现财产分割方面的纠纷。此时运用诉讼方式解决,就需要注意其中的诉讼时效问题。那么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时效......


·二轮摩托酒驾怎么处理
      首先,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如果达到醉驾标准,同样属于酒驾。关于醉驾摩托车行为的处罚,同样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如果醉驾摩托车行为触......


·婚姻法孩子抚养费2023的规定是什么?
      一、婚姻法孩子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婚姻法孩子抚养费的规定是双方当事人是可以关于这个具体的费用来进行一个协商的,通常情况下,如果其中一方是有供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