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案件判刑的标准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
一、立案标准
我国刑法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表现行为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编辑
1、走私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将其运输、携带、邮寄进出国(边)境的行为。行为方式主要是输入毒品与输出毒品,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毒品,或者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毒品的,以走私毒品罪论处。
2、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贩卖的对方没有限制,即不问对方是否达到法定年龄、是否具有辨认控制能力、是否与贩卖人具有某种关系。
3、运输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采取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者交通工具等方法非法运送毒品的行为,也包括明知是毒品而受雇帮助运输的。运输毒品必须限制在国内,而且不是在领海、内海运输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毒品,否则便是走私毒品。
4、制造毒品,是指非法用毒品原植物直接提炼或者用化学方法加工、配制毒品的行为。它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将毒品以外的物作为原料,提取或制作成毒品;二是毒品的精制,即去掉毒品中的不纯物,使之成为纯毒品或纯度更高的毒品;三是使用化学方法使一种毒品变为另一种毒品;四是使用化学方法以外的方法使一种毒品变为另一种毒品;五是非法按照一定的处方针对特定人的特定情况调制毒品。
二、量刑标准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根据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即构成犯罪。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首先我们需要告诉您的是,单纯的吸毒是不会构成犯罪的,但是如果是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并且其立案标准不论是毒品的数量是多少,都将会构成犯罪。可能会对于其中具体细节还不太清楚,可以咨询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加班工资计算 会计应如何计算?
加班工资计算会计应如何计算?会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员工工资的结算,而加班费的计算是其中重要的一项内容。会计要算加班费,就要了解相应的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一、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
·一人公司存在隐名股东吗?
一人公司存在隐名股东吗?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能一个,可以为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当然,公司法允许隐名股东的存在。也就是说,在工商登记层面上,可......
·发生疾病属不属于工伤?
发生疾病属不属于工伤?一、发生疾病属不属于工伤?如果是工作时间在工作地点突发疾病经抢救48小时无效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亡。但是如果是突发疾病......
·在我国校园放高利贷构成什么罪
其实人们有了一定的生活阅历跟经验以后,对待很多事情就有一个正常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如今的高利贷是直接把群体对准了在校的很多学生。最近一段时......
·国家征地树木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颁发了保护森林等法律规定,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若国家机关因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按照既定的流程的规定,征收森林面积,若征收的自留山,或者是......
·辅警执行公务犯罪构成什么罪?
辅警执行公务犯罪构成什么罪?一、辅警执行公务犯罪构成什么罪?辅警执行公务犯罪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是实施的具体犯罪行为的相关罪名,比如说进行他......
·什么情形下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2)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3)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4)被依法赋予强制......
·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辞退有赔偿吗?
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辞退有赔偿吗在试用期里,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
·借条怎么样写
写借条应该填写的事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
·著作权转让的标的是什么?
著作权转让的标的是什么?著作权转让的标的是将其中涉及到财产方面的权利。比如说出版权等等。其中,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具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