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什么是刑事羁押 亲属被刑事羁押该如何应对

如果公民被刑事羁押的话,那此时其人身自由就是受到了一定限制的。这种情况下,作为被羁押人的亲属应该如何来映带才是比较好的呢?首先我们要搞清楚究竟什么是刑事羁押才行,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羁押是指什么?
  在我国,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1、羁押被告,侦查中不得逾二月,审判中不得逾三月。但有继续羁押之必要者,得于期间未满前,经法院羁押庭讯问被告后,以裁定延长之。在侦查中延长羁押期间,应由检察官附具体理由,至迟于期间届满之五日前声请法院裁定。2、延长羁押期间,侦查中不得逾二月,以延长一次为限。审判中每次不得逾二月,如所犯最重本刑为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者,第一审、第二审以三次为限,第三审以一次为限。3、案件经发回者,其延长羁押期间之次数,应更新计算。
  二、亲属被刑事羁押该如何应对?
  在得知亲属被公安机关羁押后,应先搞清楚羁押性质,是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是治安拘留的最长时间15天,如果是刑事拘留的应搞清楚所涉嫌的罪名。公安机关在羁押后24小时内会出具书面通知给家属,家属不在身边的非沪籍者,公安机关会将书面通知挂号寄往原籍地。书面通知中会写明羁押性质、涉嫌的罪名等内容,在搞清楚以上情况后,应尽可能的了解与案件有关的相关情况,并及时与专业人士(如律师或其它刑事法律界人士)联系咨询。如对所犯案的基本事实已经清楚且确实构成犯罪的(如打人致人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则公安阶段律师最多起到去看守所看望、安慰的作用,经济条件一般的,在公安阶段就不一定要聘请律师,可在检察、法院阶段再聘请律师,从辩护律师的角度来寻求从轻、减轻处罚。对所犯案的事实不清楚的,可在公安阶段聘请律师向公安机关了解所涉嫌的罪名,去看守所会见,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在了解了相关情况后再决定下一步方案。对所涉及的基本事实清楚但不认为是犯罪的,应及时聘请律师去看守所会见,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如最终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则不再有检察、法院阶段。如公安机关仍向检察院移送起诉的,则在审查起诉(检察)阶段、审判阶段(法院),律师在看了相关材料后,与检察机关交换意见或在审判阶段作无罪辩护。经过上文的讲解,您应该知道刑事羁押是什么意思了吧。如果自己的亲朋好友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的话,一般是无法会面的,此时只能委托律师来提供帮助,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委托律师申请取保候审,这样人就可以先出来。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离婚时双方可以达成协议男方离婚后不给抚养费吗?
      不论婚姻关系是否存续,父母对未成年子女都负有不可推卸的抚养教育的义务和责任,这既是最基本的人伦道德规范,也是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的要求,在具......


·个人投资者的公司债券购买渠道
      个人投资者的公司债券购买渠道从正确的渠道购买债券,可以使自己的闲置资金获得更多的利息,国家对于债券的销售渠道有十分明确的规定,不同类型的债券......


·写借条怎么写才有效都包含什么内容?
      借条是一种在维系着借款人与被借款人之间的一种纽带的关系,所以,如果存在借款的情况,理应应该有借条的存在,那么写借条怎么写才有效都包含什么内容......


·什么是疏忽大意过失犯罪?
      一、什么是疏忽大意过失犯罪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


·检察院对诈骗罪起诉程序主要是什么
      对于诈骗的这种行为我国公民没有资格也不可能直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因为诈骗罪的前提是必须要经过公安机关进行全方面的侦查,获取了证据并......


·公司法变更后都有哪些
      公司法变更后都有哪些变动?事物的发展从来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律法亦是如此。就以公司法来说,为了能更好的适应时代经济的发展,需要不定时的进行修......


·我们知道
      我们知道,如果要是遇到了工伤,并且等级构成了伤残,这个时候我们就应该去做工伤等级的鉴定,但是有些人并不知道应该去哪里做鉴定,下面我们一起来讨......


·银行账户冻结的时间有多长?
      银行账户冻结的时间有多长?在实际生活中,冻结存在于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有时候法院会在一定情况下会冻结被告人的财产,以防止法官作出裁判之后被......


·一、辞职前跟企业没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辞职前跟企业没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在离职时主张双倍工资补偿金。公司是否缴纳社保,您可以基于未缴纳社保在解除劳动关系时......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有哪些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


·个人写的遗嘱不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个人写的遗嘱不公证有法律效力吗?个人写的遗嘱不公证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我国公民是有权力立遗嘱将自己的个人财产分给法定继承人或者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