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怎么维护探视权,探视权范本是怎样的?

由于孩子的抚养权、探视权是与身份关系有关的权利,故而抚养关系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变化而发生改变。故而若婚姻关系终结时,需要确定哪方拥有孩子的探视权,哪方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存在拥有孩子探视权的一方阻止另一方行使探视权的情形,此时,怎么维护探视权?
  
  一、什么是探视权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1)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2)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将探望权作为一项权利在法律上加以规定,是因为这不仅是亲属法上的权利,更是一种基本人权,父母子女之间基于血统关系而形成的情感,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变化。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通过探望子女,与子女交流,和子女短暂生活等多种形式行使探望权,从而达到继续教育子女的目的,对子女的价值观的形成起到积极作用。探望权不应是“权利的最小化”,它不仅是权利,还必然成为“权利之外的东西”。
  
  (3)探望权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离婚前,父母存在着有效的婚姻关系,与孩子共同生活,共同教育孩子,形式探望权的问题还不存在。离婚后,由于父亲或母亲一方不能与孩子共同生活,因此产生了行使探望权的必要。
  
  (4)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二、怎么维护探视权
  
  可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行使对子女的探视权。
  
  三、起诉探视权律师费用是怎样的?
  
  1、你可依据你们的合同而约定。
  
  2、一般起诉的案件受理费,可由败诉方承担。
  
  3、对于律师费,一般由委托的相对人承担。
  
  4、如需帮助,你可直接委托律师帮助你处理,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四、探视权起诉书范本
  
  原告:周××,男,1963年×月×日生,汉族,北京市,××公司职工,住北京市海淀区××路××号××小区×单元×号。
  
  被告:王××,女,1969年×月×日生,汉族,北京市人,住北京市朝阳区××路××号××小区×单元×号。
  
  诉讼请求:
  
  准予原告每月探望婚生女儿周小×两次,具体方式为每月第二及第四个周五下午由原告至学校将周小×接回原告住处,周一上午自行送周小×返校。寒暑假由原被告轮流抚养。
  
  事实与理由:
  
  2000年6月×日,原被告因感情不和,自行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协议离婚,当初商定婚生女儿周小×由被告抚养。但对于原告的探望权未作约定。
  
  原告每每要求探望周小×时,均被被告以各种理由拒绝,或故意造成各种阻碍,严重影响原告与周小×的父女亲情。
  
  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请。
  
  此致
  
  ××法院
  
  具状人:周××
  
  ×年×月×日
  
  有孩子探视权的一方可以先行与对方进行协商,若协商无果,可以按照探视权范本的格式,书写诉状后,向当地的人法院起诉。各地的离婚诉讼费以及律师费的收取标准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的,具体如何收取,需要参考当地的法律规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违章建筑定义是怎样的
      你知道什么是违章建筑吗?我们的周围经常会出现一些违章建筑,然后被相关部门强行拆除。为了帮助您正确了解违章建筑的内容,我们整理了违章建筑定义的知......


·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有什么标准
      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有什么标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之间的规定是什么
      国有企业改制有成功也有失败的案例,但是在这一过程当中却暴露出了企业改制当中存在的一些法律漏洞。很多的国有企业当中职工虽然持有股份,但是在改制......


·关于开庭前认罪有哪些规定?
      许多人在犯罪之后,会选择在开庭前认罪。法院面对这种开庭前认罪的,或许会依照认罪认罚从宽的条例来处理。那么,是不是每个人人在开庭前认罪,都会按......


·二手房买卖税费怎么算?需要注意些什么?
      二手房在买卖时不仅需要到当地的房产局进行登记还需要缴纳二手房买卖税费,因为如果缴纳了税费那么这个交易才算是合法的,但是二手房买卖税费怎么算呢......


·一、买房子收入证明盖假章可以吗?
      一、买房子收入证明盖假章可以吗?买房子收入证明盖假章不可以,买房贷款时,银行会要求提供收入证明用来体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收入证明的一般模式为......


·新工伤保险条例解释是什么
      新工伤保险条例解释是什么新工伤保险条例解释是什么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


·诉前财产保全要提起诉讼吗?
      诉前财产保全要提起诉讼吗?不需要提出诉讼,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


·购房合同有哪些需要注意事项
      购房合同有哪些需要注意事项(一)签订补充协议,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宣传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以防收房时发现房子与广告宣传有天壤之别,却没有依据......


·九级加十级残疾赔偿金计算方式是什么?
      九级加十级残疾赔偿金计算方式是什么?9级20%,一个10级2%,总共2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


·起诉离婚都要小孩法院怎么判
      看具体情况定。孩子由谁抚养这得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