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挪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生活中总有经济困难的时候,但是某些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却利用自身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的资金,甚至给本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这种时候就构成挪用资金罪,一般在判断是否构成此罪的时候,需要结合法律中关于此罪的犯罪构成才行,那究竟挪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挪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所谓本单位的资金,是指由单位所有或实际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1)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2)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3)进行非法活动。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1)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2)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上述的董事、监事和职工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3)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工,包括集体性质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另外在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其他职工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只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
  二、触犯挪用资金罪会判几年
  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为进行非法活动,挪用本单位资金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刑法》中关于每个罪名的犯罪构成内容规定的都不太一样,从另一个角度来讲,要是规定的一样,那岂不是无法区分不同的犯罪了。上文中我们对挪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作出了明确的介绍,实践中需要先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此罪,然后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未请假被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
      未请假被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一、未请假被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合法,具体情况如下:1、如果员工长期请假,单位批准了其请假的,不能解除劳动合......


·个人偷税漏税行政处罚是怎样的
      个人偷税漏税行政处罚是怎样的违反税务管理基本规定行为的处罚:1、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2、处2000元以......


·投资方应该如何控制存单质押贷款风险
      方法如下:1、防止客户和质押人主体资格无效、生产经营违规违法、营业执照等证件过期的法律法规风险。2、防止质押权利的所有权、真实性、合法性存在问......


·上诉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上诉离婚协议书怎么写?一、上诉离婚协议书怎么写?男方:_________,汉族,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一、根据法律的规定遗赠是遗嘱继承吗?
      一、根据法律的规定遗赠是遗嘱继承吗?根据法律的规定遗赠并不是遗嘱继承,两者的区别如下:1、主体不同这是继承权和受遗赠权的根本区别所在。在我国,......


·精神病患者承担刑事责任吗
      精神病患者承担刑事责任吗不同情况下承担不同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一、二、三款明确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


·买房的注意事项——尽量回避问题开发商的期房
      买房的注意事项——尽量回避问题开发商的期房目前大部分开发商资金链状况还是比较安全的。但近段时间以来,关于各个楼盘延期交房或者交房质量问题的......


·一人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要承担连带债务吗?
      家喻户晓,公司法人是可以或许自力承当民事义务,公司法人行动代表着公司,是要承当一定的义务。但公司欠款不还法人必要承当甚么义务吗?本站的我们就为......


·破产逃债包括了哪些情形 在现代社会中出现了一些企业借资产重
      破产逃债包括了哪些情形在现代社会中出现了一些企业借资产重组为由将原单位全部资产和资金组成股份有限公司,使原单位名存实亡,还有一些企业借资产......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条件?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有哪些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义务,遵守合同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因后悔或者难以履行而擅自解除劳......


·非婚生子女社会抚养费云南地区的规定?
      非婚生子女社会抚养费云南地区的规定有哪些非婚生育按照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属于违法行为。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