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哪些疾病不能收养小孩?

哪些疾病不能收养小孩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包括:主要指精神病和传染病。精神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精神抑郁症等有精神障碍的疾病。传染病包括: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鼠疫、霍乱等甲类传染病,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氏菌病、炭疽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登革热等乙类传染病,肺结核、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腮腺炎等丙类传染病。对患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或者对患传染病在传染期内的,收养人应当暂缓收养。二、收养人可以收养多少个孩子根据《民法典》规定,一般而言,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受一名的限制。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收养人应当符合一定条件:须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是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同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收养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和户籍、婚姻、子女状况、身体、政治面貌、经济条件等方面的证明,还要有被领养小孩的来历证明,再到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建议:养人可以先到社会福利院看看有没有合适的小孩,再向民政部门提出领养申请,这样手续会相对简单。子女被他人收养后,虽然和生父母仍有血缘上的联系,但是,他们之间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已经完全解除。父母对送他人收养的子女不再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同样,被收养的子女对生父母也没有赡养的义务。当然,如果被收养的子女自愿赡养生父母的,法律并不禁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非上市公司融资的方式包括什么
      拥有一家公司是一件好的事情,如果想要挣得更多小买卖肯定是不行的,必须要融资,但是又没有上市那又怎么办呢?所以非上市公司融资的方式包括什么?有现......


·留置权起诉状范本是怎样的
      留置权起诉状范本是怎样的一、留置权起诉状的范本原告:,男,年月日出生,现住某市甲区某街道号.被告:,男,年月日出生,现住某市乙区某街道号.诉讼......


·一、在法律上离婚房产归男方吗?
      一、在法律上离婚房产归男方吗?离婚房产不一定归男方所有,存在以下几种情况的应该归男方所有:①男方或者男方的父母婚前全额付款的房子,房产证登......


·个人音乐作品著作权被侵权怎么办?
      个人音乐作品著作权被侵权怎么办?发生音乐著作权纠纷时,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一)和解:当事人有自行解决的意向,可以协商处理著作权纠纷;(二)调解......


·离婚对夫妻人身关系有什么影响
      离婚对夫妻人身关系有什么影响一、离婚对夫妻人身关系有什么影响(1)结婚自由权恢复。婚姻关系解除后,男女双方都享有再婚自由,彼此无权干涉。我......


·调解书探视权格式书写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
      调解书探视权格式书写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调解书探视权格式书写的时候需要注意写明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探望权从法......


·离婚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离婚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有哪些?一、离婚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有哪些?《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刑诉法第三十条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的机关规定办理案件。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回避制度,也就是说,在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中......


·产品质量纠纷的诉讼期限是多久?
      产品质量纠纷的诉讼期限是多久?产品质量纠纷的诉讼期限分为两种:1、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男方首付离婚房子归谁?
      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率高居不下,似乎已经迎来了一个所谓的“离婚潮”。离婚最常提到的就是财产分割问题,对于普通家庭而言,房产是结婚前基本具备的。......


·天津环境征地补偿标准
      天津环境征地补偿标准国家为了满足公共利益,会对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征收或征用,但会给予一定的补偿,不同的地方会有不同的补偿标准。天津在2016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